最近大家是约好出轨吗?张丹峰许志安,刘强东案又起一波,更有贝佐斯哈里王子友情出演。
刘强东案更是好比连续剧,一季一季还是日更的那种,每天都锁定了热搜。
事情刚刚被爆出来的时候,舆论几乎全部支持女方,明大的校友也出来发声。
刘强东方除了一个官方声明似乎就没有其他的动作了。
但是这次从女方曝光了起诉书之后,刘强东方也是动作不断。
首先曝光了公寓视频。在这段长达5分钟的视频中,女方不断做出各种邀请意味的动作,到视频后半段直接挽着刘强东的手。
这段视频导致舆论全面转向,很多网友改变了看法,直呼“仙人跳”和“刘强东被诱奸”。
如果为女方辩护,那你就是“田园女权”。
“田园女权”这个词已经被滥用到不行了,很多男性只要看不惯女性争取权利或权益,就开始无差别田园女性攻击,尽管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部分网友的逻辑在于:被强奸的女性都是殊死反抗的,没有在可看见的地方殊死反抗就不是强奸。
接着,酒桌视频曝光。女方在酒桌上被劝酒19次。
上面这群“仙人跳”的网友又出来了,“这么能喝,一定不是什么好女孩”。
八姨:
明白了,这应该就是认同韩寒的看电影就等于上床的理论并为之窃喜的那群人吧
行了,八姨明白了,这就是某些男人的一场自淫的狂欢。
女生去酒吧喝酒=可以上床
女生穿着性感=可以上床
女生晚上回家晚=可以上床
八姨要说:不等于!!
就算裤子都脱了,女方后悔了,不情愿了,这就是强奸!
不管法律是否可以证明,至少,我们所有人的心里应该存在这样一根底线。
这根底线是为所有女生存在的,为所有在可能被强奸时体力上不占优的女生,理智上容易被诱哄的女生,舆论上容易被攻击的女生。
更为刘强东案中,在社会地位上处于弱势的女生。
所以,坐一辆车等于愿意发生关系吗?
邀请上楼未作出反抗等于愿意发生关系吗?
挽手等于愿意发生关系吗?
说了这么多,你应该懂了吧。
刘强东案或许真相很难真正明了,毕竟除了当事人,任何人都无法回到那天晚上的那个公寓里了。
对八姨来说,双方的你来我往不过是法律上的胜负了,但是八姨觉得舆论不能审判这个女生。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