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露计划申请条件
1、202016级职业学历学生入学时第一学期未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在学制年限内其他学期符合补助条件的,可采取纸质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县扶贫办提交审批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原件)以及农户一折(卡)通的复印件。
2、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
3、自治区扶贫办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取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按户籍地将名单发到各县。
4、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身份证明(扶贫系统截图);(雨露计划申请条件)。
5、 另外,上驾校的还需要提供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须一式两份。
6、点击补助申请,进行完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
7、年龄16-23周岁,男性身高60米以上,女性53米以上,左右视力在0.8以上且身体健康者。(雨露计划申请条件)。
8、复员士兵就业培训、村干部和致富骨干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将分别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后,分类下达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办法组织实施。
9、6:准备户口薄、户主复印件、户主和申请对象(即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粮补卡复印件。
10、填写申请表格(非双不在档的学生仅需要填写这一张表格)
11、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12、各县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督促学生于6月1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0日前(秋季学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或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
13、2021年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其他经济困难对象)为补助范围。
14、为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推动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大教育帮促力度,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国家推出了雨露计划“直补到户、作用到人”的专项扶持。
15、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新生申请”→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和账号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信息中心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10月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
16、 《莲都区2020年度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学生名单汇总表》;
17、补助条件:雨露计划补助条件为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
18、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19、提供证明材料。贫困建档立卡是较好的证明,如果不是建档立卡户,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明,如烈士贫困证明,退伍军人贫困家庭证明等等。此外,还要学校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和户口复印件,户主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0、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8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21、提交申请,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申请,点击功能菜单中的“审核进度查询”按钮,可以看到申请提交后的审核状态和审核结果。
22、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含技术军士,下同)。
23、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按期落实补助政策的,由乡镇政府自行解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上不再安排资金补报。
24、助学补助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从9月1号开始,各乡镇(街道)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申报审核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区扶贫办。
25、“雨露计划”作为低收入农户专项扶持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农村低收入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稳定就业,从而提高低收入人口素质,减轻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上学经济压力的一项国家助学补助政策。
26、秋季学期申报时间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12月底前补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