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1、全省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家庭。
2、对公示人员名单中没有列入、又确实在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向乡镇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由乡镇审核合格后,报送至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当地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对申请人的贫困人口身份和学籍进行核实,确认符合资助条件后,履行公示监督程序,落实补助政策。
3、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技工学校(一年级)、中职(中专)学校(二年级)、高职(大专)院校(二年级)的学生,不含顶岗实习学生。
4、为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在填写开户行、银行卡号、开户姓名时,一定要填写学生本人或户主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号,开户姓名应与所填写的银行卡对应。
5、雨露计划必须是每学期在“雨露计划官网”“职业教育培训资助申请”窗口都要申报,并上传本学期的学籍证明,为了避免上传的学籍证明看不清楚,请把原件拿到打印店里扫描成图片后保存到手机,登录自己的雨露计划账号,在上传学籍证明上上传扫描的学籍证明图片,确保学籍证明信息清晰。
6、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7、补助标准。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新政策,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一学期1500元)。
8、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9、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上述扶持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
10、以上有关贫困资格、学籍审核的部门,依次逐级审核,不得越级审核。
11、资金来源 用2015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劳务输转培训结余资金支付,补助资金将按审定的补助花名册通过“一折统”划拨到户。
12、 严格审核公示流程。申报提交结束后,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对申报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补助对象资格条件规定,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群众监督。
13、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20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符合补助条件。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属于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属于202015年退出户(不含脱贫监测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
14、对申报的家庭“一折统”账户信息进行核对,乡(镇)财政所配合核准。
15、根据建档立卡情况确定的试点县农村贫困家庭中2011—2012学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三年级)、中等职业(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16、(13)贫困户新发展农村旅游产业、自主创业个体经济实体的,可享受区“扶贫贷”政策。
17、学籍证明见下图☟☟,也可登陆湖北省扶贫办网站主页,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18、学籍资格:以2017年秋季学期为时间节点,就读于以下学校的学生:
19、在脱贫攻坚期,对符合条件的要实现应补尽补、直补到户。未脱贫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为“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不再享受。
20、三要广泛宣传动员。雨露计划工作关系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殊困难户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介,及时向广大贫困群众宣传介绍雨露计划申报范围、时限、程序及补助标准等政策,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雨露计划政策。
21、资金来源:2017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支付,补助资金将按审定的补助花名册通过“一折统”直接划拨到户。
22、由所在学校对学生申报的学籍信息及在校情况进行确认,县教育局、人社局重点审核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入校时间。除技工学校学籍及入校时间由人社部门认定外,其他学籍由教育部门认定。
23、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雨露计划补助标准要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位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1500元。
24、资金拨付后,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立项后,乡镇及时将受益贫困户相关数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25、申请学生必须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热爱学习。
26、 自愿申请。享受补助的扶持对象需学生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
27、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28、四要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审核工作。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各乡镇经办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此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摸底,确保按要求时限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审核不负责任,造成上访事件或资金被冒领的,除追缴领取资金外,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纪律或法律责任。
29、 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原则上应注册正式学籍。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上一学期享受过补助政策,且尚未完成在读职业教育学业的补助对象,继续享受补助政策,直到毕业为止。
30、近日,省扶贫办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职业教育又迎来了新一轮的补助!
31、学生可通过雨露计划官网、雨露百事通APP申报,系统通过审核后,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拨付到学生或户主的银行卡上。2018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端口于2018年9月15日开通,申报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审核公示时间为10月16日-12月31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时申请。
32、 就业培训。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助1500元。
33、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脱贫家庭。
34、春季学期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零时至5月20日24时,6月20日前完成当期审核工作,6月底前将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35、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其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36、 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院校等)及职业本科的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
37、重点对建档立卡信息进行校对,并就补充信息中的特殊户进行确认。
38、 (1)学习可以让我们赚到更多的钱,因为你有了别人没有的知识。知识是可以变成财富的。不同的职业因为所需要的知识水平不同,得到的钱也会有一定的差别。你的知识会以钱的形式回报给你的。
39、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须通过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社会公示、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确保扶持资金瞄准对象、到户到人、应补尽补。具体工作运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施。